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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棋队际赛规则(2016年6月第2版)
时间:2016-10-11 14:13 作者:嘉琪 来源:新浪体育 点击:

 新浪体育讯  围棋队际赛规则(2016年6月第2版)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围棋的棋具  1、棋盘  棋盘由纵横各十九条等距离、垂直交叉的平行线构成。形成361个交叉点,简称为“点”。  棋盘整体形状以及每个格子纵、横向相比,横向稍短,通常为每格2.4厘米:2.3厘米。  在棋盘上标有九个小圆点,称作“星”。中央的星又称“天元”,见图一。

  图一

  注:9路、13路、17路、21路等各路棋盘,均适用于本规则。

  2、棋子  棋子分黑白两色,形状为扁圆形体。  棋子的数量应能保证顺利终局。正式比赛以黑、白各180子为宜。 第2条 围棋的下法  1、对局双方各执一色棋子。  2、空枰开局。  3、黑先白后,交替着一子于棋盘的点上。  4、棋子下定后,不再向其他点移动。  5、轮流下子是双方的权利,但允许任何一方放弃下子权而使用虚着。 第3条 棋子的气  一个棋子在棋盘上,与它直线紧邻的空点是这个棋子的“气”。  直线紧邻的点上如果有同色棋子存在,这些棋子就相互连接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直线紧邻的点上如果有异色棋子存在,此处的气便不存在。棋子如失去所有的气,就不能在棋盘上存在。 第4条 提子  把无气之子清理出棋盘的手段叫“提子”。提子有二种:  1、下子后,对方棋子无气,应立即提取对方无气之子。  2、下子后,双方棋子都呈无气状态,应立即提取对方无气之子。 第5条 禁着点  棋盘上的任何一点,如某方下子后,该子立即呈无气状态,同时又不能提取对方的棋子。这个点叫做“禁着点”。如图二的A点都是黑方的禁着点。

  图二

  第6条 禁止全局同形  着子后不得使对方重复面临曾出现过的局面。 第7条 终局  1、棋局下到双方一致确认着子完毕时,为终局。  2、对局中有一方中途认输时,为终局。  3、双方连续使用虚着,为终局。 第8条 活棋与死棋  1、终局时,经双方确认,不能被提取的棋都是活棋。  2、终局时,经双方确认,能被提取的棋都是死棋。 第9条 计算胜负  1、点的所属。由一方(一色)棋子所占的点,属于这一方。如果一个空点,通过直线相连所达到的都是同一方棋子,则此点属于该方,如果有双方棋子,则双方各占其半。   

  2、得点多的一方为胜。为平衡先行之利使对局公平,通常要求先行的黑方作出补偿,称为贴先。

  3、任何一方均可随时自行认输,则棋局就此立即结束。

  4、计数方式:

  终局后,按照前条之规定计数。为保证计数之准确快速,可以采用一些计数方法,只要计数结果正确,任何方法均可,但应在对局前确定一种方法,以利于规范操作。下面列出四种常用方法,供选用。

  (1)单方计数法

  只点数一方(一般是黑方)所得的点,即其所得的子点与空点之和。以其与棋盘总点数的一半180作比较,而确定胜负差数,其值为黑白点之差的一半。在这种方法下,计量单位名称习惯称为“子”,因此俗称数子法。此即中国规则。

  (2)填满计数

  局终后双方各自把棋子填入自己的空中,填满为止,然后数子。本方法必须保证棋盒内棋子数为准确的180颗,如此则根据填满之盈缺立即能得出结果。双方应同时填数,以互相校对。此即应氏规则。

  (3)等子比空法一

  局终点数时,先把棋盘上双方的子数做成相等,然后比较双方的空点数,确定胜负。实现等子的方法是死子回填到己方的空里,只要双方着子数相等,回填后等子即自动实现。如双方着子数不相等,则少的一方把其补足即可。此即美国规则、英国规则、法国规则。

  (4)等子比空法二

  局终点数时,死子回填到己方的空里,然后比较双方的空点数,确定胜负。如对局中有弃着,则此弃着后,要求双方着子数相等,如双方着子数不相等,则把其补足即可。此即改良日本规则。

  第二章 竞赛规定

  第10条 竞赛方式

  1、围棋队际赛以队为单位,每队由若干教练员和若干队员组成。研究室同步直播比赛对局,研究室人员由领队,队长,教练员和不上场队员构成。每节开始前5分钟各队向裁判组提交本节出场名单及出场位置号。

  2、每盘棋的比赛都分为3节:第1节从第1手至第72手,第2节从73手至143手,第3节从144手至比赛结束。每节间休息时间为5分钟,期间计时暂停。

  3、每节由各队派2名棋手联棋对弈,选手交叉落坐,按照顺时针顺序落子。

  4、每队上场选手最多下满一节,替补选手最多只能下满本节比赛。已上过场的选手不得再次上场。

  5、每场比赛每队拥有3次换人权利。

  (1)由场上选手或教练向裁判员提出换人申请并提交换人名单,裁判员决定何时换人;

  (2)替补选手落座前任何比赛选手不得离开对局室,替补选手落座后被替换选手应尽快离开对局室;

  (3)换人时停钟60秒,若60秒满替换选手未到场则不允许替换,申请换人方用掉一次换人机会,对局继续。

  6、每队有2次90秒短暂停权利(裁判视场地远近可延长至120秒),从运动员离开对局室开始计时至运动员回到对局室止,超过20秒罚1子,超过40秒罚2子,超过1分钟判停一着(虚着)。

  第11条 先后手的确定

  对局的先后手,由大会抽签编排或对局前由领队猜先决定。竞赛规程对此应作明确表述。

  第12条 贴子

  围棋队际赛黑贴3又1/2子,黑184子为和棋。循环赛中胜方3分,负方0分;和棋双方各得1分。淘汰赛中若双方下和或出现无胜负局面,采用“节棋”办法定胜负。

  “节棋”规则:当双方出现和棋时,若比赛赛制要求本场必须分出胜负,则将棋局复原到第二节结束时的局面,由双方重新派任意两名棋手上场对局,若弈至最后再次和棋,则判黑方获胜。其中用时为双方所剩时间(包括读秒)。在“节棋”过程中的其他规则,依照原规则进行。

  “节棋”流程:当裁判数子完毕宣布和棋时,双方领队上场签字确认,并共同将棋局复原至143手(即第二节结束状态),自双方领队确认棋局复原开始,两队准备时间计时3分钟,然后双方各派大名单内任意两名棋手上场从144手开始,使用之前剩余的时间(包括读秒),双方各有一次换人和暂停的权利,若弈至最后再和,判黑方获胜。

  第13条 计时

  推荐用时为:每队基本用时1小时,之后30秒读秒1次,读秒超时判停一着(虚着),然后继续对局。也可根据情况自定用时规则。

  第14条 终局

  除总则第7条规定外,围棋队际赛的认输方式只有两种有效:

  1、领队到裁判处口头及签字确认认输。

  2、场上的两名选手同时确定认输。

  第15条 棋手的职业道德和赛场纪律

  1、棋手参赛,一律不得下假棋,搞君子协定等作弊行为。

  2、棋手不得无故弃权和中途退出比赛。

  3、对局中,场上棋手不得离席。

  4、比赛时,棋手不准有任何妨碍对方思考或与队友交流的行为。

  5、比赛中,禁止参赛者与其他人谈论与本局有关或与本队有关的内容。实属必要的谈话,应经裁判长许可并在裁判员监督下进行。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2分钟。

  6、对局者应注意言行文明,保持衣着整洁。

  7、棋手进入赛场必须关闭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

  8、棋手在对局中吸烟,必须符合比赛当地的法律和赛会的规定。

  第16条 棋手的权利和义务

  1、弘扬职业道德,遵守赛场纪律,维护赛场秩序,确保竞赛顺利进行是棋手的义务。

  2、读秒时,棋手有查询剩余时间的权利。如读秒至最后一分钟而裁判未以相应方式读秒,棋手有权利要求裁判员按规定从读错之处重新读秒。

  3、对于妨碍正常比赛的违规行为,棋手有提出意见和申诉的权利。但对于一局棋中对方违规行为的具体申诉,须在对局进行当时立即提出,逾期失效。

  4、在双方正式确认胜败结果之前,棋手有权提出复核。对方有义务真诚配合复核。经对局双方和执行裁判正式确认的胜败结果,任何人均无权改变。

  5、比赛终局后,棋手有整理好棋具并按规定退场的义务。

  6、参赛棋手有准时参加赛会规定的开、闭幕式和其他礼仪性、公益性、宣传性活动的义务。

  第三章 裁判法则

  第17条 行棋  1、已由赛会确定先后手的比赛中,如开赛后拿错黑白棋,在第10手之前(含)允许改正。超过10手棋之后,一律不予改正。此后的编排工作以原先赛会确定的为依据。  2、一方并未表示弃权,另一方连下两着,判第二着无效并警告一次。  3、棋子离手,表示着子权完成。完成着子权后,再将棋子拿起下在别处,称为悔棋。发生悔棋时,由对方于下一手着手之前向裁判提出方为有效。悔棋无效,判棋子放回原处,并警告一次。如一方的棋子不慎掉落于棋盘,经对方场上两人均同意后,允许其拣起后任选着点。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裁判长裁决。  4、在使用计时器的比赛中,须于着子之后才能按计时器。着子之前或与着子同时按计时器的,判警告一次,不改变计时器读数。  5、比赛途中如发现前面下的棋子已有移动,在双方场上四人意见一致的前提下,应将移动之子挪回原处。无法确认原处时,允许挪子于双方场上四人一致认可的点。如果双方场上四人无论如何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裁判长可根据移动之子对棋局进程的影响程度,判:  (1)移动之子挪至合理点;  (2)移动之子有效;  (3)和棋;  (4)重赛;  (5)双方均负。  采用电脑进行积分编排的比赛,由于编排时成绩一项不可空缺,不能判双方均负时,允许采取抽签办法决定轮次的编排。  如有故意移子的证据,则应判移子者一方为负。  6、比赛中,因非对局双方原因造成棋局散乱,经复盘,如双方场上四人达成一致意见,应按复盘次序继续比赛。如果无论如何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裁判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判:  (1)和棋;  (2)重赛;  (3)双方均负。  双方均负之后的抽签,按第三章第17条第5款的原则处理。  如对局者确属无意中散乱了棋局,允许复盘续赛。不能复盘的,则判散乱棋局一方为负。    7、比赛进行中若出现行棋次序错误(即某位棋手落子不符合按照棋谱记录的落子推定),对方须在落子前向裁判员提出,经裁判员确认生效。若已落新子则自动失效。第1次行棋错误罚失误方1子,第2次罚2子,第3次罚3子,第4次罚4子,在计算胜负时累计计算。次序错误着手有效,由失误者下位棋手选择己方接续者继续对局。每位棋手最多只允许2次行棋次序的错误,出现第3次时将选手红牌罚下。一局棋中每队最多只允许4次行棋次序的错误,出现第5次时判该队负。

  8、每节比赛中棋手行棋若超过规定手数,着子有效,每超过1手罚1子。

  第18条 提子  1、下子后,误提对方有气之子,判误提者警告一次,将有气之子放回原处。  2、下子后,未提或漏提对方无气之子,判未提、漏提者警告一次并提取无气之子。  3、劫争须找劫材时未找而提劫,判提劫之手无效,弃权一次并警告一次。 第19条 禁着点  棋子下在禁着点上,判着手无效,弃权一次。 第20条 禁止全局同形再现  全局同形再现是妨碍终局的唯一技术性原因,原则上必须禁止。  1、禁止单劫立即回提;  2、禁止假生类多劫循环;图三黑A位提劫为假生。

  图三

  3、原则上禁止三劫循环、四劫循环、长生、双提两子等全局同形再现的罕见特例。根据不同比赛,也可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如无胜负、和棋、加赛等。图四为本款所涉及的特例。

  图四

  第21条 终局  1、轮到着手的一方提议终局,随之放弃着手。如果对方不同意就此终局,则应允许对方着子。放弃着手方随即恢复着手权利,对局重新开始,直至双方场上四人一致同意终局。  2、双方已经确认终局,如果盘上尚留有可争之点,其归属按双活方式处理。例如图五A点。

  图五                图六

  3、双方已经确认终局后,一方或双方即使又发现了有效手段,也不允许重新开始对局。例如图六黑A之类的有效手段。  4、对死棋和活棋的确认,对局双方意见必须一致。如有争议,重新开始对局,由认为是死的一方先下,以实战解决。 第22条 计时    1、读秒至最后1分钟超时而未着子,视为放弃着手权使用虚着,改判弃权一次,允许续弈,继续实施原先读秒方式。  2、提子是着手的组成部分,包含提子的着手,必须全部提清之后方可按钟,违者判警告一次,不改变计时器读数。读秒过程中出现提子,仍视全部提清为着手结束,应照常读秒。  3、比赛开始之后,发现计时器故障和失准,读数总和的误差超过每小时2分钟(含)的,应立即更换计时器,并参照双方已用时间按比例拨正时间。误差小于此数的,可以更换计时器但不改拨时间。单方面的时间读数改拨,须经裁判长的认可。  4、比赛暂停时,裁判员应将前半段双方用时记录在案并经对局双方确认。续弈时如发现计时器故障和失准,并且找不到前半段双方用时书面记录时,前半段用时判为双方均摊,对执行裁判员另行教育和处罚。

  5、按错计时钟应给予警告,多次按错计时钟裁判员可判该队恶意犯规1次;

  第23条 赛场纪律  1、在比赛中下假棋、搞君子协定等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可对有关棋局立即判负或判双方负。如现场已经宣布了比赛结果,已经按这一结果进行了下一轮抽签,甚至在经过数局之后才证实作弊行为,仍允许作出部分或全部取消单方或双方成绩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允许作出今后的停赛处罚。  2、队伍报名参赛后,无正当理由,部分或全部退出比赛除对有关棋局判负之外,允许作出今后的停赛处罚。  3、对于比赛中严重妨碍对方思考和扰乱赛场秩序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允许判警告一次或判负。  4、比赛进行中相互商讨或场外影响对局将被视为恶性干扰比赛,当局者与其他人议论该局或者查阅有关资料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允许判警告一次或判负。  5、比赛中违反第二章第15条第5款交谈规定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允许判警告一次或判负。  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竞赛规程规定的开、闭幕式和其他礼仪性、公益性、宣传性活动的队伍,除通报批评之外,根据情节和社会影响的严重程度,允许作出降一个名次发放奖金及停赛处罚。  7、在赛场中禁止正在参赛的棋手的手机或其他电子产品发出响声,初违者判警告一次,再违者判负。凡注视手机或其他电子产品屏面显示内容的,一律判负。已赛完的棋手及不参赛的棋手在赛场中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产品的,由大会通报批评。  8、棋手在对局中违反赛会禁烟规定而吸烟者,判警告一次。再违者判负。    9、比赛进行中原则上不允许棋手离席,违者红牌罚下并计恶意犯规1次。

  10、若出现教练向裁判员发出换人或暂停的请求,裁判员接收请求后,责令场上队员执行,但场上队员拒绝执行命令的现象时,裁判有权强制其执行命令,若队员仍不服从,裁判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禁赛处罚。

  第24条 处罚

  1、警告本身不作与棋局胜负相关的处罚,原则上累计3次警告自动计恶意犯规一次,同时警告数清零。

  2、每队第1次恶意犯规罚1子,2次或以上恶意犯规裁判有权判负;

  3、对恶性干扰比赛裁判员有权给予黄牌警告或红牌将选手罚出场外及教练罚出研究室;

  4、被出示黄牌一方罚1子,被出示红牌者禁止在本局及其下一局参与比赛。场上队员被出示红牌罚下后视同换人1次,占用换人机会。本方换人机会用尽后当次犯规罚子加倍,可完成本次换人,且对手增加一次换人机会,继续比赛。情节恶劣者提交队际赛组委会实施附加处罚。